前言
當天,筆者也分享了為何在尋找及活出「真我」這一條安於神指派的「我」、順服和願意神所願意的屬靈路上,我們每一位都需要靈修導師(Spiritual Director)的陪伴和導引。今天,再次執筆撰寫此文章時,盼望接續這課題,藉整理這幾年在推動「屬靈導引」(Spiritual Direction )這牧靈事工,以及培訓靈修導師的工作之中的看見和反思,與大家一起探索「好的靈修導師是如何煉成的」,以至這時代所需要和渴望興起的靈修導師,均是一班具屬靈深度,和生命成熟的牧靈事奉者,能真正分擔教會的牧靈工作,幫助信徒及教牧,在靈修路上,更勇於追尋和活出神所指派的「真我」,在順服和願意之中,承擔自己在天國裏神所命定的責任,服務人、榮耀神。
筆者在中國宣道神學院學院主辦的「這時代為何需要靈修導師?」牧靈講座 中,提出在失序、迷失、倦怠的時代,我們存在的價值和意義,正經歷着前所未有的衝擊。因此,不論是信徒,或是教牧,我們靈性的需要之一,就是拒絕灰心、堅持追尋和勇於活出,神打造我們「每一個我」之時,所賦予「我」受造的獨特價值,以及自身在天國裏所命定的使命,否則我們將持續地被這時代的氛圍消耗,陷於自我迷失的靈性災難之中,與「神旨意中的我」,亦即我們的「真我」與「召命」永恆地自相矛盾,在錯配的地方,浪費時間和精力去經營那些未被指派的工作,失去受造真正的價值,使生命一切的傾出只成為虛空,再多的經營和用力,也都是虛空,都是捕風。

好的靈修導師應是一個怎麼樣的人
屬靈導引是一種「在神親自的導引中作牧養」的牧靈工作,就如耶穌會尚古神父(Jean Grou)所言:「導引一個靈魂就是引導他在上帝的導引中前行,教導這靈魂去聆聽聖靈的呼喚,並去回應它……」[1] 換言之,屬靈導引並不是灌輸某些聖經或神學知識,也不是教牧輔導,又或是心靈醫治的禱告服侍;屬靈導引乃是一種聆聽與導引式的牧靈工作,引導我們去看和服從我們真正的引導者——聖靈,祂在我們生命中的工作。
因此,在服侍之時,靈修導師心神所關注的,是神自己的工作。神臨在受導者(Spiritual Directee)各種生活和禱告經驗之中,那首先的自我臨在、啟示、呼喚與引領,或甚至是祂那刻意的隱藏,以至受導者能發現、覺悟、明暸及回應神所給予自己這些獨特的呼喚與寶貴的引導。
亦即是說,好的靈修導師當是一個不匆忙和急着前行的人;他們能耐心地,以默觀的態度來聆聽、等候和辨識神在該靈魂深處的工作提示。他們所關心的不單單是這個或那個急着解決的問題,或這個那個的罪,而是受導者這個人整個靈魂的狀態。[2] 因此,好的靈修導師不單只是對行動感興趣,更是重視一切在靈魂之內播下的東西和活動。他們能耐心地聆聽與陪伴,而不害怕強烈的情感、深度的感受、神秘的經驗,以及所有人性的經驗。[3]
靈修大師梅頓(Thomas Merton)認為,好的靈修導師是一個很想認識我裏面那個真正的我的人。他們想認識,不是那個在人的眼中,或甚至在我自己眼中的我,而是在上帝眼中的我。[4] 好的靈修導師不但對「上帝眼中的我」好奇和存敬意,並且深知道自己的工作,是在導引在會面中打開受導者的心靈空間、提升意識和渴望,以至神能成為靈魂真正的嚮導、推動者和牧人,引領這人走永生的道路。[5] 總的來說,好的靈修導師確知,引導、啟發和醫治的源頭是上帝,而不是自己。人作為靈修導師只是「上帝的引座員,他(她)必須以上帝的方式引導靈魂,而不是按他(她)自己的道路。」[6]
好的靈修導師當如何煉成
培育,意味着改變。培育一個人,不只是知識(knowing)與技巧(Skills)的培育,更是存有(being)走上蛻變,活出召命之我的旅程。人之存有就是心靈深處所擁抱與維護的一切,包括我們的記憶、喜好、信念、價值、渴望、意志與自由。
在【導引者的角色與生命持續成長】的培訓課程中,感謝思維靜院培育主任羅家慧女士(Sally)帶領同學從「靈修」及「旅程」的角度,來思考靈修導師的培育與成長之路。Sally老師強調一般人只重視一種「靜態式」的培育,其特色為:
- 以某種榜樣或模範為導向
- 以某種目標為指引
- 「應該」或「要求」成為客觀參照
- 着重「怎樣」(How)的技巧培育
然而,這一種「靜態式」的培育 ,卻讓人容易滿足於功能性的價值,以及停留於模仿、「鸚鵡學舌」式的表面工夫上,而忽視人之存有(being)真正成長與蛻變的重要性。Sally 老師指出這蛻變之旅,必須藉「往內走」,進到心井內默觀,觸碰心井內之實況,包括我活着的「面具」與神造我的「真我」來成就。也就是說,好的靈修導師是在這人性與神性的豐沃張力之中煉成。
聖本篤修道院的古倫神父(Anselm Grün)亦言:「要陪伴別人走上心靈之路的人,首先必須自己先走上靈修之路。在這條路上,他(她)必須不斷地操練、熟悉,使自己愈來愈讓耶穌基督的靈貫穿自己。要陪伴別人的先決條件是,我自己要先經歷到上帝,並認識自己所有的高峰與低潮、所有的光明面與黑暗面。滿足這些條件的人,他(她)將感恩地經歷到,心靈陪伴不只能夠為被陪伴的人帶來祝福,也會為心靈陪伴者本身帶來祝福。」[7] 梅頓(Thomas Merton)也說:要成為一位能幫助他人的導引者,他的首要職責是「注意自己的內在生命,花時間祈禱和默想,因為他永遠無法給別人他自己沒有的東西」。[8]
總結
培育,意味着改變,是一個人之信念、價值、視域、認知、渴望、意志與自由的改變;是認識自己、認識神,也是認識他人的旅程;更是自我身份、責任與使命的確認。如果培育不帶來人之存有(being)的真實改變,只着重於榜樣式與技巧的訓練,筆者認為那樣的培育不能說是成功。
今天很多人渴望成為這一代的靈修導師,然而若果你不想改變,只願尋求一種「靜態式」的培育,好讓自己多一種身份與技能,為自我增值而已,那讓筆者勸告你:「暫請不要進入靈修導師的培育之中,請先花時間祈禱和默想。」因為,拿先斯貴格理(Gregory of Nazianzus)教導我們:「要潔淨他人,須先潔淨自己;為能教導他人,須先受教導;要照亮他人,須先變成光;要使人接近上主,自己應接近上主;要聖化他人,自己先須成聖⋯⋯」(《演講》2,71)
[1] Jean Nicolas Grou, Manual for Interior Souls: A Collection of Unpublished Writings, (London: S. Anselms Society, 1890), 128.
[2] Thomas Merton, Spiritual Direction and Meditation, (Collegeville: The Liturgical Press, 1960), 33.
[3] 貝瑞(William A. Barry)、康諾利(William J. Connolly)合著,閒道人譯:《靈修輔導實務,(台北:光啟,1982),156。
[4] Thomas Merton, Spiritual Direction and Meditation, 39.
[5] Michael Platting, “Freedom to Souls: Spiritual Accompaniment According to the Carmelite Tradition,” in Tending the Holy: Spiritual Direction Across Traditions, ed. Norvene Vest (New York: Morehouse Publishing, 2003), 105.
[6] Thomas Merton, Spiritual Direction and Meditation, 34.
[7] 古倫神父 (Anselm Grün)著,陳惠雅譯:《心靈陪伴的靈修之路》,(台北:南與北文化出版社,2010),184。
[8] Thomas Merton, Spiritual Direction and Meditation, 28
原文刊於第204期《中宣通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