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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靈修」的本質內涵 | 賴玉芳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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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你有沒有靈修?你的靈修生活如何?」筆者相信我們對這問題一點也不陌生,因為,我們可能曾經如此向弟兄姊妹發問過,或是這樣被教牧或肢體詢問過。從我們對靈修生活的關心,不難發現,對很多信徒而言,「靈修」就好像是每一個信徒都應該有紀律地,甚至定時、定點地去「做」的一件事情;而這事情就是讀經、祈禱、安靜和默想等等。

可能,你也會發現,在谷歌(Google)圖片搜尋器中,與「靈修」一詞有關的圖片,總是有聖經、十字架或燭光等元素;又或與綠草如茵的草原、流水淙淙的小溪,和藍天白雲的意境有關。此現象表明「靈修」使人聯想到的,就是舒服、寧靜、自在,或是不沾人間煙火的靜默,與神親近和結連,並且於遠離人群的密室裡、山嶺上,或是在大自然裡進行。

在這樣的理解及聯想下,我們難免會以為「靈修」僅指個人與神親近的時刻,其目的只是與神相交,與祂建立一份靜態、內在的親密關係。然而,我們若研究一下「靈修」的本質,和其既深且廣的內涵,這種對「靈修」的想法及想像將可以更豐富,並且能突破現有靈修模式的規範,體會「靈修」所涉及的,其實是指到一種基督徒在世的生活方式,並且是耶穌基督在世的生活方式。

「靈修」的本質內涵

「靈修」或稱「靈修生活」,英文”spirituality”,其拉丁文字根為spiritualitas,來自拉丁文spiritus(靈/聖靈)及spiritualis(屬靈)兩詞。Spiritus及spiritualis是用來翻譯保羅書信中希臘文pneuma及pneumatikos兩詞。按使徒保羅的教導,屬靈人(a spiritual or pneumatic person)的意思,是指其生活樣式隨從聖靈,並體貼聖靈的事。亦即是說,他/她的生活樣子不隨從肉體,也不體貼肉體的事(羅七14-八14,林前三1-3)。 在這樣的理解下,「靈修」或「靈修生活」乃指按聖靈的引導而生活,一種隨從和體貼聖靈的生活模式。

在聖靈的引導下,我們的生活模式會是怎樣?德國籍修女雷蕙琅女士認為在聖靈的引導下,我們將活出基督的生活,而基督乃是為了天父而活。 綜觀耶穌基督的一生,祂所隨從的,都是天父的旨意;祂所體貼的事,就是天父的事(太二十六39;路二49;約四34;十五10)。此外,耶穌基督親自教導我們,聖靈在世其中一項重要的工作,就是藉著指教我們一切有關基督、及祂的真理與工作,將我們與基督結連。主基督說:「保惠師,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來的聖靈,他要將一切的事,指教你們,並且要叫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約十四26)。

因此,當我們生活在聖靈的引導下,我們將被引領去隨從基督和體貼基督的事,並且如祂一樣,為天父而活。這樣看來,「靈修」就是進入三一神救贖的奧秘與恩典之中,藉聖靈的幫助,活出基督的生活,與祂同作後嗣,一同榮耀天父。換言之,「靈修」的本質內涵,並不是與神建立靜態、不沾人間煙火的親密關係;而是交出生命的主權,降服在三一神救贖的旨意之中,讓基督的性情(being)與工作(act)成為我們真實的生命,活出屬乎基督的生活樣式。

「靈修」:讓神塑造心靈

使徒保羅深深體會肉體(flesh)是與靈為敵,兩者是對立和敵對的(羅七14-八14),若順從人的自然本性,我們只會體貼肉體的需要。這樣,我們的心思意念、價值取向,都不能與基督的生命一致,更無法按祂的樣式生活和行事。我們需要聖靈的幫助,經歷內在生命的轉化與更新,從而學習基督行事為人的榜樣。換句話說,在基督徒的靈修生活裡,我們的內在生命,那屬肉體的性情和自我,必會被基督的性情與工作所挑戰及對質。

與之同時,聖靈必藉各樣的方式,包括聖經的教導、生活經驗、教會生活、或是特別的光照,來督責我們,並改變我們的視野和渴望,讓我們覺醒、認清和體會自身的罪的事實,並且尋獲那隱藏在這些罪的事實之中神恩典的足跡,包括我們到底是誰、神對我們的拯救,及祂對我們個別的呼召。換言之,「靈修」的目標是對老我性情的否定,厭惡與捨棄,以及對基督的性情與工作的認同、愛慕與接納,以致基督能在我們的心靈裡漸漸成形,最終活出祂的生活模樣。

綜合而言,「靈修」涉及的不單是外在的生活樣式,也涉及內在生命的悔改與更新。這悔改與更新包含心靈深處對屬肉體的自我性情與行為,和基督的性情與工作的真實體會和重新的理解,並且經驗過新的體會與理解後,作出體貼神旨意的價值判斷與決定性的改變。 亦即是說,「靈修」意義之鑰就是基督徒內在性情的塑造,而其所要灌輸的是基督的性情。


總結

今天,信徒的靈修生活最大之悲哀,莫過於他們把一切的熱忱、注意力和精力,都只投放於教會內外各式各樣的事工活動、團契生活,或只是於密室裡親近、求告神,但卻將基督摒棄於自己內在的生命,及生活的每一個層面之外。信徒所欠缺的,並不是基督信仰的知識與教導,也不是頭腦上對基督信仰的認同,更不是更多的各項教會活動;他們所欠缺的,乃是內在生命對基督的真實認同,以及切實的悔改更新。基督徒的靈修生活,其最為關鍵的標記,不是我們做了什麼、知道了什麼,而是我們成為了什麼;否則,隨從神和體貼神的事,只是屬靈的空談,於我們的屬靈生命,實在沒有切實的好處。

最後,我們當緊記,「靈修」不等同「屬靈操練」(Spiritual Disciplines)。在基督教的靈修傳統裡,屬靈操練的方法與種類,實在是豐富,且有不同的進路;我們經常操練的,有讀經、祈禱、默想、禁食,或是安靜獨處等等。然而,它們都是神賜給教會的靈性操練工具,其意義不在於「我與它」的平面關係,即我們怎樣操練、能操練多少次、維持多久,或是有沒有正確地按其方法完成操練。屬靈操練也不是技術訓練,使我們能夠掌握屬靈生命成長的不敗方程式。在我們的靈修生活中,屬靈操練之意義,乃是讓「我與神」有更實在的交往,因而幫助我們更切實地在神裡生活,讓神引導我們,也被神塑造成為一個真正的屬靈人。


原文刊於第161期《中宣通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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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靈導引與上帝想要的教會 | 賴玉芳老師(中心創辦人)

上帝想要的教會 「中宣」自2018年開辦「基督教屬靈導引碩士課程」至今,備受外界認可;至本學年,共取錄103位學員,當中有牧師、傳道、堂主任、長老、執事、信徒領袖,也有機構主管、神學院老師、宣教士,以及輔導員、社工,醫護界等專業人士。部分畢業生已積極投身於神學院、教會,以及社區服侍之中,並且視基督教屬靈導引及靈命培育為個人召命與牧養使命之所在。為此,筆者心懷感恩。 作為課程之統籌,我特別感到欣喜的,是看見學員經過老師和導師們的悉心培育,以及與神之間那一份相知相遇的經歷,使他們的視野心胸變得寬廣,生命更自由與喜樂,並且因著個人對神的渴望與熱愛而與教會、他們所服侍的群體,以及我們這一班委身於導引服侍的同道者產生更深的連結。 這幾年間,看見課程所孕育出這有形、美麗和具生命力的群體,不禁讓筆者體會到上帝想要的教會,豈不就是這樣——由一個個認識祂、熱愛祂、充滿活力和負責任的人所組成!這些人能夠一起愛慕、經歷神,一起走成聖之路,一起閱讀與思考,一起喜樂與受苦,欣賞彼此的不同,也接納各人的限度,並且能夠向群體開放,奉獻自己那獨一無二的「我」,勇於承擔自己在天國裡所命定的責任,共同為神的國度效力。 奧古斯丁認為教會生活最吸引他的東西,就是不同卻又融而為一: 「大家談論,嬉笑,彼此善意的親暱,共同閱讀有趣的書籍,彼此玩笑,彼此體貼,有時意見不合,卻不會生出仇恨,正似人們對待自身一樣;而且偶然的意見不同,反能增加經常意見一致的韻味;我們個個是老師,也個個是學生;有人缺席,便一心掛念著,而歡迎他的回來:所有以上種種,以及其他類似的情形都出於心心相印,而流露於千萬種親厚摯熱的情款;這一切正似鎔爐的燃料,把許多人的心靈融而為一。」[1](《懺悔錄》卷四,8) 上帝想要的教會,及奧古斯丁喜愛的教會生活,筆者深信也是我們眾人所渴望的。從事屬靈導引教學與培育的工作,轉瞬間已超過十個年頭,在這珍貴的服侍經驗裡,筆者漸漸地體悟到屬靈導引與上帝想要的教會,這兩者之間有著深刻的聯繫。於本文,筆者嘗試分享一點見解,盼藉此帶來啟發與省思。 屬靈導引的定義與任務 屬靈導引,所為何事?簡單而言,對接受導引服侍的人,即受導者(Spiritual Directee)來說,它是一種個人的屬靈操練(Spiritual Discipline),助己更切實地活在神的帶領中,並且被神親自塑造成一個合乎祂心意的屬靈人。對給予導引服侍的靈修導師或導引者(Spiritual Director)而言,它是一種牧靈的工作,是教會眾多牧養方式之一種。 耶穌會會士貝瑞(William Barry)及康諾利(William Connolly)在《靈修輔導實務》一書中,這樣定義屬靈導引的工作:幫助受導者能夠注意到神如何在他/她每一個生活層面或禱告經驗中臨在,並且對他/她個人有何呼喚,從而幫助對方能回應這位親自、正在向他/她說話的神,進而在這一份神親自說話的親密關係中成長,活出此關係所要培育的果子。[2]

屬靈導引:在神親自的導引中作牧養 | 賴玉芳老師

前言 屬靈導引(Spiritual Direction)是一種歷史悠久的靈性牧養方式。這牧靈的方式,雛形始於第三至四世紀,當時修道運動興起,隱修者為追求靈性成長,紛紛拜訪在靈修路上久經磨練的「沙漠教父 」(Abba)和「沙漠教母」(Amma),尋求與神建立親密關係的靈修指導 。 屬靈導引的服侍,乃建基於聖經所啟示──「三一神親自牧養與導引我們」這真理、事實和恩典的基石之上。在人類的救恩歷史中,不論是舊約、新約、或當今的時代,三一神都臨在於我們中間,親自呼召人從墮落中歸向祂,引導人行在祂的義路與旨意之中。我們是祂草場上的羊、是葡萄樹上的枝子,神親自的臨在就是要與每一個屬於祂的人,建立一份個人、實在和直接的牧養與導引的關係。(詩廿三1-4,七十八51-55;賽四十10-11;約十1-10,十五1-6) 屬靈導引這牧養方式,就是要切實和具體地讓神與人之間這導引的關係,踐行於信徒的屬靈生命之中。以下筆者按屬靈導引的定義,闡述這牧養方式的本質,從而指出其特點,以及其對教會當下牧靈工作所帶來的一點啟發。 屬靈導引的定義 貝內爾 ( David Benner ) 指出「屬靈導引是一個導引者與受導者一起禱告及交談的過程。在這過程,受導者尋求幫助,為的是培養一份與神更進深的個人關係;並藉與導引者一起禱告及交談,提高神在自己各種生活經驗之中同在的意識,從而促進對神心意的降服與跟隨。」[1] 湯瑪斯・哈特 ( Thomas

反思「靈修」的本質內涵 | 賴玉芳老師

前言 「你有沒有靈修?你的靈修生活如何?」筆者相信我們對這問題一點也不陌生,因為,我們可能曾經如此向弟兄姊妹發問過,或是這樣被教牧或肢體詢問過。從我們對靈修生活的關心,不難發現,對很多信徒而言,「靈修」就好像是每一個信徒都應該有紀律地,甚至定時、定點地去「做」的一件事情;而這事情就是讀經、祈禱、安靜和默想等等。 可能,你也會發現,在谷歌(Google)圖片搜尋器中,與「靈修」一詞有關的圖片,總是有聖經、十字架或燭光等元素;又或與綠草如茵的草原、流水淙淙的小溪,和藍天白雲的意境有關。此現象表明「靈修」使人聯想到的,就是舒服、寧靜、自在,或是不沾人間煙火的靜默,與神親近和結連,並且於遠離人群的密室裡、山嶺上,或是在大自然裡進行。 在這樣的理解及聯想下,我們難免會以為「靈修」僅指個人與神親近的時刻,其目的只是與神相交,與祂建立一份靜態、內在的親密關係。然而,我們若研究一下「靈修」的本質,和其既深且廣的內涵,這種對「靈修」的想法及想像將可以更豐富,並且能突破現有靈修模式的規範,體會「靈修」所涉及的,其實是指到一種基督徒在世的生活方式,並且是耶穌基督在世的生活方式。 「靈修」的本質內涵 「靈修」或稱「靈修生活」,英文”spirituality”,其拉丁文字根為spiritualitas,來自拉丁文spiritus(靈/聖靈)及spiritualis(屬靈)兩詞。Spiritus及spiritualis是用來翻譯保羅書信中希臘文pneuma及pneumatikos兩詞。按使徒保羅的教導,屬靈人(a spiritual or pneumatic person)的意思,是指其生活樣式隨從聖靈,並體貼聖靈的事。亦即是說,他/她的生活樣子不隨從肉體,也不體貼肉體的事(羅七14-八14,林前三1-3)。 在這樣的理解下,「靈修」或「靈修生活」乃指按聖靈的引導而生活,一種隨從和體貼聖靈的生活模式。 在聖靈的引導下,我們的生活模式會是怎樣?德國籍修女雷蕙琅女士認為在聖靈的引導下,我們將活出基督的生活,而基督乃是為了天父而活。 綜觀耶穌基督的一生,祂所隨從的,都是天父的旨意;祂所體貼的事,就是天父的事(太二十六39;路二49;約四34;十五10)。此外,耶穌基督親自教導我們,聖靈在世其中一項重要的工作,就是藉著指教我們一切有關基督、及祂的真理與工作,將我們與基督結連。主基督說:「保惠師,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來的聖靈,他要將一切的事,指教你們,並且要叫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約十四26)。 因此,當我們生活在聖靈的引導下,我們將被引領去隨從基督和體貼基督的事,並且如祂一樣,為天父而活。這樣看來,「靈修」就是進入三一神救贖的奧秘與恩典之中,藉聖靈的幫助,活出基督的生活,與祂同作後嗣,一同榮耀天父。換言之,「靈修」的本質內涵,並不是與神建立靜態、不沾人間煙火的親密關係;而是交出生命的主權,降服在三一神救贖的旨意之中,讓基督的性情(being)與工作(act)成為我們真實的生命,活出屬乎基督的生活樣式。 「靈修」:讓神塑造心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