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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靈修導師是如何煉成的 | 賴玉芳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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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好的靈修導師應是一個怎麼樣的人

屬靈導引是一種「在神親自的導引中作牧養」的牧靈工作,就如耶穌會尚古神父(Jean Grou)所言:「導引一個靈魂就是引導他在上帝的導引中前行,教導這靈魂去聆聽聖靈的呼喚,並去回應它……」[1] 換言之,屬靈導引並不是灌輸某些聖經或神學知識,也不是教牧輔導,又或是心靈醫治的禱告服侍;屬靈導引乃是一種聆聽與導引式的牧靈工作,引導我們去看和服從我們真正的引導者——聖靈,祂在我們生命中的工作。

因此,在服侍之時,靈修導師心神所關注的,是神自己的工作。神臨在受導者(Spiritual Directee)各種生活和禱告經驗之中,那首先的自我臨在、啟示、呼喚與引領,或甚至是祂那刻意的隱藏,以至受導者能發現、覺悟、明暸及回應神所給予自己這些獨特的呼喚與寶貴的引導。

亦即是說,好的靈修導師當是一個不匆忙和急着前行的人;他們能耐心地,以默觀的態度來聆聽、等候和辨識神在該靈魂深處的工作提示。他們所關心的不單單是這個或那個急着解決的問題,或這個那個的罪,而是受導者這個人整個靈魂的狀態。[2] 因此,好的靈修導師不單只是對行動感興趣,更是重視一切在靈魂之內播下的東西和活動。他們能耐心地聆聽與陪伴,而不害怕強烈的情感、深度的感受、神秘的經驗,以及所有人性的經驗。[3]

靈修大師梅頓(Thomas Merton)認為,好的靈修導師是一個很想認識我裏面那個真正的我的人。他們想認識,不是那個在人的眼中,或甚至在我自己眼中的我,而是在上帝眼中的我。[4] 好的靈修導師不但對「上帝眼中的我」好奇和存敬意,並且深知道自己的工作,是在導引在會面中打開受導者的心靈空間、提升意識和渴望,以至神能成為靈魂真正的嚮導、推動者和牧人,引領這人走永生的道路。[5] 總的來說,好的靈修導師確知,引導、啟發和醫治的源頭是上帝,而不是自己。人作為靈修導師只是「上帝的引座員,他(她)必須以上帝的方式引導靈魂,而不是按他(她)自己的道路。」[6]

好的靈修導師當如何煉成

培育,意味着改變。培育一個人,不只是知識(knowing)與技巧(Skills)的培育,更是存有(being)走上蛻變,活出召命之我的旅程。人之存有就是心靈深處所擁抱與維護的一切,包括我們的記憶、喜好、信念、價值、渴望、意志與自由。

在【導引者的角色與生命持續成長】的培訓課程中,感謝思維靜院培育主任羅家慧女士(Sally)帶領同學從「靈修」及「旅程」的角度,來思考靈修導師的培育與成長之路。Sally老師強調一般人只重視一種「靜態式」的培育,其特色為:

  • 以某種榜樣或模範為導向
  • 以某種目標為指引
  • 「應該」或「要求」成為客觀參照
  • 着重「怎樣」(How)的技巧培育


然而,這一種「靜態式」的培育 ,卻讓人容易滿足於功能性的價值,以及停留於模仿、「鸚鵡學舌」式的表面工夫上,而忽視人之存有(being)真正成長與蛻變的重要性。Sally 老師指出這蛻變之旅,必須藉「往內走」,進到心井內默觀,觸碰心井內之實況,包括我活着的「面具」與神造我的「真我」來成就。也就是說,好的靈修導師是在這人性與神性的豐沃張力之中煉成。

聖本篤修道院的古倫神父(Anselm Grün)亦言:「要陪伴別人走上心靈之路的人,首先必須自己先走上靈修之路。在這條路上,他(她)必須不斷地操練、熟悉,使自己愈來愈讓耶穌基督的靈貫穿自己。要陪伴別人的先決條件是,我自己要先經歷到上帝,並認識自己所有的高峰與低潮、所有的光明面與黑暗面。滿足這些條件的人,他(她)將感恩地經歷到,心靈陪伴不只能夠為被陪伴的人帶來祝福,也會為心靈陪伴者本身帶來祝福。」[7] 梅頓(Thomas Merton)也說:要成為一位能幫助他人的導引者,他的首要職責是「注意自己的內在生命,花時間祈禱和默想,因為他永遠無法給別人他自己沒有的東西」。[8]

總結

培育,意味着改變,是一個人之信念、價值、視域、認知、渴望、意志與自由的改變;是認識自己、認識神,也是認識他人的旅程;更是自我身份、責任與使命的確認。如果培育不帶來人之存有(being)的真實改變,只着重於榜樣式與技巧的訓練,筆者認為那樣的培育不能說是成功。

今天很多人渴望成為這一代的靈修導師,然而若果你不想改變,只願尋求一種「靜態式」的培育,好讓自己多一種身份與技能,為自我增值而已,那讓筆者勸告你:「暫請不要進入靈修導師的培育之中,請先花時間祈禱和默想。」因為,拿先斯貴格理(Gregory of Nazianzus)教導我們:「要潔淨他人,須先潔淨自己;為能教導他人,須先受教導;要照亮他人,須先變成光;要使人接近上主,自己應接近上主;要聖化他人,自己先須成聖⋯⋯」(《演講》2,71)


[1] Jean Nicolas Grou, Manual for Interior Souls: A Collection of Unpublished Writings, (London: S. Anselms Society, 1890), 128.
[2] Thomas Merton, Spiritual Direction and Meditation, (Collegeville: The Liturgical Press, 1960), 33.
[3] 貝瑞(William A. Barry)、康諾利(William J. Connolly)合著,閒道人譯:《靈修輔導實務,(台北:光啟,1982),156。
[4] Thomas Merton, Spiritual Direction and Meditation, 39.
[5] Michael Platting, “Freedom to Souls: Spiritual Accompaniment According to the Carmelite Tradition,” in Tending the Holy: Spiritual Direction Across Traditions, ed. Norvene Vest (New York: Morehouse Publishing, 2003), 105.
[6] Thomas Merton, Spiritual Direction and Meditation, 34.
[7] 古倫神父 (Anselm Grün)著,陳惠雅譯:《心靈陪伴的靈修之路》,(台北:南與北文化出版社,2010),184。
[8] Thomas Merton, Spiritual Direction and Meditation,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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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聆聽更應是靈魂的一種狀態 | 賴玉芳老師

在失序的定時之中,我們該放棄 傳統根深柢固的觀念告訴我們,「智者」具備知識技能、能言善辯、洞悉世情、為人排難解憂,這些都是智者與強者的必備特質,他們也是最能貢獻社群的人。因此,我們總熱衷於用言辭表達、理性分析、邏輯説服,以及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法。然而,我們不應該忽略人類的文明進步非僅是一種理性思辨的能力提升,對他者有所貢獻也並非只是局限於困難排除、問題解決的「效益」性質層面。 德國哲學家尤瑟夫.皮柏(Josef Pieper)在其經典著作《閒暇:一種靈魂的狀態》一書中強調,人的智力區分為兩種:「一種叫理性(ratio),另一種叫理智(intellectus)。理性是一種推論思考的能力,是搜尋和研究、抽象思辨、準確表達及下結論的能力」[1] ;而理智則是簡單、非推論性質的知性直觀能力,是一種對存有整體性的默觀能力,助人傾聽事物的本質,並在其中發現真理。[2] 皮柏指出,「理性」必須透過「主動賣力」才能達到,「理智」則只要擁有「閒暇」的態度即可。[3] 他這樣形容理智所獲得的認知:「在認知上,認知的最偉大形式往往是那種靈光乍現般的真知灼見,一種真正的默觀,這毋寧是一種饋贈,不必經過努力,而且亦無困難。」[4] 對皮柏來說,閒暇的態度是不干預、自我開放、不攫取、把自己釋放出去,達到忘情的地步;[5] 這亦是基督教教義中有關「默觀生活」的意思。[6] 皮柏認為,沒有閒暇、默觀的態度,人的認知能力和生命必有所缺損,因為我們將永遠被束縛於狹隘的人性單純的理性世界之中而脫身不得。 今天,我們活在拆毀、哀慟、失落、捨棄、撕裂,以及被掠奪的定時之中,周遭所發生的人和事,精神和心靈所承載的種種哀傷與痛苦,已大大超越我們自身理性和知識技能所能理解、說明、應對、掌控和解決。此時此刻,倘若我們仍然相信倚仗人性單純的理性和高舉問題而獲得解決的盼望,我們可能更迷失於這定時的失序之中,心靈變得更焦慮、匱乏和絕望。 這時的世情,若然是無法用人性單純的理性思考和生命所累積的知識技能去接近,那麼我們需要的,豈不就是重新發掘及培養一種能探尋、傾聽事物本質和其整體性的能力,藉此拓寬自身單純理性認知的界限,在默觀當中傾聽真理,領受超越人自身局限的智慧,以能立身行道於當下。 默觀的開端是信心 靈修大師梅頓(Thomas Merton)曾這樣描述基督徒的默觀生活:「默觀是人的智性和靈性生活的最高表現。默觀是一種屬靈的視野、頓悟,使人清楚認識到我們裡面的生命與存在是出自一個看不見、超越的、無限豐盛的源頭。默觀,最重要的是,領悟到那源頭的實在。」[7]

反思「靈修」的本質內涵 | 賴玉芳老師

前言 「你有沒有靈修?你的靈修生活如何?」筆者相信我們對這問題一點也不陌生,因為,我們可能曾經如此向弟兄姊妹發問過,或是這樣被教牧或肢體詢問過。從我們對靈修生活的關心,不難發現,對很多信徒而言,「靈修」就好像是每一個信徒都應該有紀律地,甚至定時、定點地去「做」的一件事情;而這事情就是讀經、祈禱、安靜和默想等等。 可能,你也會發現,在谷歌(Google)圖片搜尋器中,與「靈修」一詞有關的圖片,總是有聖經、十字架或燭光等元素;又或與綠草如茵的草原、流水淙淙的小溪,和藍天白雲的意境有關。此現象表明「靈修」使人聯想到的,就是舒服、寧靜、自在,或是不沾人間煙火的靜默,與神親近和結連,並且於遠離人群的密室裡、山嶺上,或是在大自然裡進行。 在這樣的理解及聯想下,我們難免會以為「靈修」僅指個人與神親近的時刻,其目的只是與神相交,與祂建立一份靜態、內在的親密關係。然而,我們若研究一下「靈修」的本質,和其既深且廣的內涵,這種對「靈修」的想法及想像將可以更豐富,並且能突破現有靈修模式的規範,體會「靈修」所涉及的,其實是指到一種基督徒在世的生活方式,並且是耶穌基督在世的生活方式。 「靈修」的本質內涵 「靈修」或稱「靈修生活」,英文”spirituality”,其拉丁文字根為spiritualitas,來自拉丁文spiritus(靈/聖靈)及spiritualis(屬靈)兩詞。Spiritus及spiritualis是用來翻譯保羅書信中希臘文pneuma及pneumatikos兩詞。按使徒保羅的教導,屬靈人(a spiritual or pneumatic person)的意思,是指其生活樣式隨從聖靈,並體貼聖靈的事。亦即是說,他/她的生活樣子不隨從肉體,也不體貼肉體的事(羅七14-八14,林前三1-3)。 在這樣的理解下,「靈修」或「靈修生活」乃指按聖靈的引導而生活,一種隨從和體貼聖靈的生活模式。 在聖靈的引導下,我們的生活模式會是怎樣?德國籍修女雷蕙琅女士認為在聖靈的引導下,我們將活出基督的生活,而基督乃是為了天父而活。 綜觀耶穌基督的一生,祂所隨從的,都是天父的旨意;祂所體貼的事,就是天父的事(太二十六39;路二49;約四34;十五10)。此外,耶穌基督親自教導我們,聖靈在世其中一項重要的工作,就是藉著指教我們一切有關基督、及祂的真理與工作,將我們與基督結連。主基督說:「保惠師,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來的聖靈,他要將一切的事,指教你們,並且要叫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約十四26)。 因此,當我們生活在聖靈的引導下,我們將被引領去隨從基督和體貼基督的事,並且如祂一樣,為天父而活。這樣看來,「靈修」就是進入三一神救贖的奧秘與恩典之中,藉聖靈的幫助,活出基督的生活,與祂同作後嗣,一同榮耀天父。換言之,「靈修」的本質內涵,並不是與神建立靜態、不沾人間煙火的親密關係;而是交出生命的主權,降服在三一神救贖的旨意之中,讓基督的性情(being)與工作(act)成為我們真實的生命,活出屬乎基督的生活樣式。 「靈修」:讓神塑造心靈

《神操》與靈命培育 | 賴玉芳老師 

前言 自二十世紀開始,華人教會及神學院對靈命培育(spiritual formation)的熱忱和重視均有顯著的提升。其實,在基督信仰裏,靈命培育從來都是重要的課題;在二千年的教會歷程中,一直強調的「效法基督」,「活出基督的模樣」正正是靈命培育的使命及核心方向。因此,當靈命培育這事工或學科再次被教會及神學院強調之際,我們當認真思量「怎樣」的靈命培育才能幫助信徒在「效法基督」這靈程路上切實前進,否則靈命培育應有的焦點會變得模糊。 《神操》[1] (Spiritual Exercises)──此禱告操練手冊於四百多年前面世,是耶穌會始創人依納爵(Ignatius of Loyola,1491-1556)之名著。《神操》的操練旨在塑造一個樂意追隨基督、以基督的模樣為自身模樣的屬靈新生命。筆者認為《神操》雖源自天主教耶穌會的靈修傳統,但其與新教的靈命培育核心方向一致,亦是經過歷代信徒驗證的操練方式,所以定能給予每一位渴望在靈程路上切實前進的信徒,和從事靈命培育的工作者一些寶貴的啟迪。 筆者帶領《神操》的操練多年,本文整合了其中的經驗,以及對《神操》的神學觀及靈修觀的研究,深入淺出地把依納爵對「成為基督的模樣」這一屬靈旅程的理解,及如何的達成,並他在《神操》中使用的方法闡述如下。 基督:世人被造與被召的模樣 首先,我們得清楚,在依納爵心目中,世人是按「上主自己的肖像和模樣所造的」(《神操》235),而基督就是這形象的完美實現。因此,信徒只有在基督裏,才能尋獲所有關乎自身被造和被召的奧秘。依納爵認為耶穌基督一生的事蹟,包括祂的降生、生活、傳道、受難和復活,都是上帝對世人愛的絕對彰顯與體現。此外,在基督向我們啟示「上帝是誰」的同時,祂的一生、對天父的愛與順服,也一一向我們啟示了世人受造的原意與目的,就是「讚美、崇敬、事奉我們的主上帝」(《神操》23)。[2] 也即是說,基督就是受造的人類向天父發出讚美、崇敬和事奉的典範與模樣。[3] 換言之,成為基督的模樣,與基督生命一致,是信徒切實地活出人類受造的原意與目的的唯一途徑。[4] 從不自由走向自由 成為基督的模樣是人的天命(destiny)與召命(vocation),也是靈命培育必然的目標及基礎。對依納爵而言,成為基督的模樣,是一種內在生命轉化的過程,是一個從不自由走向自由的過程。[5]

靈修與最大的誡命有何相干

中心創辦人賴玉芳老師於【男士靈修・公開講座】中,特別選擇了兩段經文,來分享她對「靈修」的想法和理解。其中的一段是「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最大的誡命,也是第一條。」(太廿二37-38) 賴老師指出,為了遵行這最大的誡命,我們必須問:「我的靈修生活,是否能助我加深對主的愛。」基督徒的靈修,某程度上,就是要去回答「我如何在愛主我的神上成長?」這一個詢問、這一個渴望! 賴老師認為在靈修之路上,不少人強調,並且陶醉於:我「做了什麼」、「知道了什麼」、「完成了什麼」,然而卻忘記了,真正寶貴和重要的,是我在愛神上成長了多少,我對神的愛加深了幾多。因為這是最大的誡命,也是第一條。 中心的創立及使命,為的就是推廣這一份對「靈修」的理解,並且幫助弟兄、姊妹及牧者們,划向水深之處,與神建立更深度愛的聯繫。

【個人屬靈導引服侍計劃】受導者分享

經歷半載的屬靈導引服侍,人神之間的關係真的會出現變化嗎? 以下摘錄了部分剛完成中心第一期「個人屬靈導引服侍計劃」的受導者的回顧分享,以解大家之好奇: “過去,主耶穌一直是權威的主。現在,耶穌是我的朋友和陪伴者,與我同行。” “未接受個人屬靈導引前,同神之間會有一份抽離的感覺,並且傾向壓抑內裏的情緒,難以向祂表達。現在,更能在日常生活中體會主耶穌的同在,從而燃起勇氣和盼望繼續前行,體會神真的是一位很樂意陪我玩和一起冒險的爸爸。” “過去,未能完全依靠主,也未有足夠的感情交流。今日,更能意識到主時刻與我在一起,他重視我的感受,因此我也要更真誠地面對自己。” “過去雖然也曾經驗主耶穌恩慈的一面,但更多時候是覺得祂在責備自己,不喜悅自己,又常懼怕祂不接納這個我。今天,多了發現耶穌其實並不如我想像的,祂不單很接納我,且會用幽默的方式與我互動,樂意讓我自由地表達,無須為著區分對與錯而拘謹難安。” “過去,以為自己也曾經歷與主親近的時候。今天才發現,我與主所共同渴望的,其實是一份能持久維繫的親密關係,能有空間彼此聆聽和回應。” 盼望以上的分享能助你對主的心腸與渴望再增添一點點的認識,甚至產生好奇,從而被吸引和鼓勵去展開一趟屬於你自己的靈修探索之旅。若你需要幫助,中心的靈修導師們十分樂意作你的陪行者。 祈願我們的大牧人主基督耶穌,繼續以祂無窮盡的愛呼喚和吸引我們,並賜我們勇氣在祂的愛中回應祂、跟隨祂👣✨